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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洪艷 我96年4月得法,受益無窮,曾2次進京證實大法,2001年2月14日被非法判勞教一年。由於學法不深,走入邪悟,並且寫了“五書、揭批”等干了破壞大法之事,並且曾經用自己的邪悟去迷惑其他學員,寫過文章“表彰”邪惡管教的所謂“功跡”。以上是我學法不深,被邪惡鑽了空子,造下了深重的罪業,使我深深的痛悔。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做之事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210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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