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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佳懿 我1996年有幸得大法。身體得到了健康,也明白了做人要符合“真善忍”。自99年7.20之後,在迫害下,我沒敢證實大法,做了決不能做的事。配合了邪惡,寫了“不煉功的保證”,在家也沒學法、煉功,還燒了大法書,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今後,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到底。嚴正聲明:從1999年7.20至2002年本人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3/1474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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