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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月華 我因學法不深,對於常人中的名、利、情執著得太重。在1999年7月20日以來,當邪惡陷害師父、誣蔑大法時。我不但不站出來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象,還配合邪惡寫了“保證書”、簽了名、交一些大法書,並說了違心的謊話,做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實在是對不起偉大慈悲的師父、對不起宇宙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廢。其他人以我的名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我一概不承認,全部作廢。徹底洗清對大法所染下的污點,我要盡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助師正法,報答恩師對我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9/222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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