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陶永春 99年12月份,我愛人因人舉報被抓進派出所,由於我學法不深、執著於常人之情,違心地為愛人做了“擔保”,特此聲明“擔保”作廢。堅定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9/2222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