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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春香 2004年,我上了公安的當,當時它們拿了一份沒有內容的紙讓我簽字,我就簽了,沒想它們隨後在紙上寫上了邪惡的內容。嚴正聲明;我配合邪惡的簽字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31/1479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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