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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蔡麗雲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四日,我們越過高牆、衝出了被非法關押強行洗腦的邪惡洗腦班,被迫流離失所。十月十九日,我又市公安局、610非法綁架,並脅迫我供出誰是組織策劃者,我沒有配合邪惡。十月二十日凌晨,610的惡人說:“你在這上面簽字、蓋印了有你的好處。”我聽信邪惡的謊言,做了決對不能做的錯事,在迫害我的邪惡“拘留證”上簽了字、蓋了印。對師父不敬,對大法犯罪。聲明:我在邪惡“拘留證”上簽的字、蓋的印全部作廢。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5/1482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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