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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洪來 我提筆感到羞愧,自己學法不深,心態不穩,修煉的很不好。99.7.22時,沒有保護好大法書籍(沒藏),被派出所搜去了部份書,心疼如刀絞。搬回原住地又在當地派出所的一紙“審訊記錄”寫下“情況屬實”,交了身份證、戶口。這幾個字,卻表現了我人的很不好的骯髒的思想心理——私心、怕心、欺騙心。我愧對師父,愧對大法。我好糊塗、好悔!在此,我嚴正聲明:當時一切不符合修煉人要求的所做、所寫作廢。我要多學法,按大法的要求去做,緊跟師父,堅修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0/222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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