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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谷慧 我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五年來,一直在堅持學法、煉功、修心,並力所能及地做一些弘法、講真相等護法活動。2000年6月被縣公安局拘留,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出獄後單位逼我寫“保證”,若不寫,就停發我的工資。由於當時心性不高,違心地向單位寫了“保證”。做了真修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在回想起來非常後悔。為此,我莊嚴聲明,以前寫的“保證”徹底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努力學法、修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0/222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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