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閆學玲 我因2000年6月進京上訪,履行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被當地政府押回,非法罰款1萬1千元,拘留15天,被迫寫下了“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並在擔保書上簽字畫押。 我對這種在邪惡迫害下作出的違背大法的言行非常痛悔,特此聲明一律作廢。感謝師父的洪大慈悲。同時向全世界善良的人們呼籲給予我們聲援和支持。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7/912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