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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月娥 我是大法真修弟子,沒有人能改變我堅修大法的心,因此,我現嚴正聲明:1999年10月下旬在看守所寫的“遵守看守所的規定,服從看守所的管理”及在駐京辦事處、派出所、看守所裡所簽的名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3/99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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