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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魏麗麗 我九五年得法。4.25進京上訪後,我媽家經常有警察出入、非法監視。後來我跟著傳了假經文。7.20我媽家被非法抄,門口有警察二十四小時看守,我到母親家時看見還有一張師父的大法像,我拿起就往家走,走到門口時被母親強行要走,我卻沒有堅決制止,也沒有保護好錦旗,後被警察全部非法收走。我把幾盤《大連講法》給了母親。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進京證實大法。回來後,被邪惡鑽空子到家非法抓捕我,我向師父求救,最後領著我四歲半的兒子走脫。當時因怕警察在家門口堵我,沒敢馬上回家收藏大法書籍,晚上被破壞性抄家,收走大部份大法書籍。零四年,曾說了“我不煉了”。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2/160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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