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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香蘭 由於學法不深,沒認識到法的重要與嚴肅,7.20後派出所不法人員讓我交書,我當時用人的觀念想,從這些書裡挑出幾本應付應付吧。在拘留所裡,我又用人的觀念應付邪惡,當惡警問我:“煉不煉了?”時,我說:“所有的東西都讓你們拿走了,還煉甚麼?”回來後,通過向內找,我找到了自己的怕心,歸根到底就是沒有堅定的信師信法,我很悔恨自己對不起師父。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以後我要加倍學法精進,做好三件事,跟師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4/160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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