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侯國忠 在2002年12月5日曾被街道派出所綁架至本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近兩個月,之後被非法判一年勞教。因“病”嚴重而被拒收,轉回當地。在放人期間,市公安局勒索二千元押金。回家後,聽家人說我兒子侯春艷被迫代寫過“保證不煉”之類。鄭重聲明:我兒子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受公安惡警脅迫而寫的東西統統作廢。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5/16085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