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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顏霞 在九九年7.20時期,在“保證書”上簽了字。後來把大法書全燒了。由於怕心,也沒有主動和其他大法弟子聯繫過,放棄了修煉。在此我嚴正聲明:以上被逼簽字的“保證書”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以法為師,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7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5/1608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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