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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正華 99年7月底在形勢壓力下,被迫交了大法書,一直認為我心沒動,而且也曾進京上訪,證明我還在堅修大法,對這件事一直不以為然。在不斷學法和正法進程中,心性得以錘煉,震驚地意識到交書的罪業深重。正像老師所說:“就是在關鍵時刻看人心怎樣,有些心不去連佛都敢出賣的,這是小問題嗎?”大法的書中每個字都是老師法身的形象,大法的書是指導我們修煉直至圓滿的天書,交出去就是出賣佛,做為大法弟子,深感罪業深重。特寫此聲明:修正自己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跟上正法進程,彌補自己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30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7/100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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