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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米琴 我1998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極大。2002年1月,受邪黨迫害,丈夫被抓、抄家、罰款。那時由於我學法少,正念不足,特別是有極大的怕心,在壓力下,我把一部份大法書讓一個親戚給燒了。後來我也很後悔,幾年來此事如一塊巨石壓的我喘不過氣來,刺激著我的心。因為這是我修煉路上的恥辱,真是不配做師父的弟子,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嚴正聲明:以前所有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過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8/1610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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