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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桂香

    2001年,我因參加法會被邪惡非法抓捕。在拘留所,我經不住惡警毒打,說出了兩位在場的大法弟子的名字,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這以後我一直悔恨得生不如死,痛心疾首,無顏面對這兩位大法弟子。嚴正聲明:在拘留所裡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全部作廢。從新站起來,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趕上正法進程,做個真修弟子,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8/161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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