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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淑珍 我到市局營救同修時,在邪惡面前,怕心上來了。當警察問我:“你是不是也是煉法輪功的?”時,我為了掩蓋自己,保護自己,順嘴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沒煉”。說完後自己很後悔。通過這件事,我看出了自己平時學法不紮實,到考驗面前關就過不去。今後我一定要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過失。嚴正聲明:所說、所做一切違背師父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4/1613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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