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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淑珍 九九年七二零邪惡勢力迫害大法後,我在講真相中被派出所迫害傳訊,曾在邪惡詢問筆錄上簽了字,做了順從邪惡的事。這是不敬師不敬法的行為,我對不住恩師對我的慈悲苦度。嚴正聲明:我的簽字作廢。今後要加倍精進的做好三件事,堅持以法為師,真正的按照大法的標準去做,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在師父安排的修煉路上,正念正行,堅修大法到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4/1613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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