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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谷慶藹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7.20後,單位領導讓我寫“保證”,說不寫就得去辦洗腦班,由於怕心,就寫了。寫完後,領導又讓我把在辦公室看的大法書《轉法輪》和身上帶的小法輪章都交了,向邪惡妥協。由於怕心,把師父的法像大鏡框都拆了,把師父法像和所有大法書都送到別人家藏起來,講法書到處放。有一次鄰居告訴我給她的掛曆裡有大法的相關物品,我當時也沒有追問哪去了。今天嚴正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6/1615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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