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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全花 九九年7.20去省政府上訪時,被警察綁架,因怕心,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後來到勞教所看望親人,也違心填寫過誹謗大法和師父的表格。嚴正聲明:我以上違心寫的“不煉功保證”和違心填寫的表格等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6/1615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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