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汝漢 2004年正月,我被縣公安局和派出所綁架,被迫妥協,做“揭批”,說了對不起李老師的話,給大法抹了黑,並寫了“三書”。後來我妻子在-批邪悟者的誘導下燒了寶書,我未阻止。聲明: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與舊勢力徹底決裂,以法為師,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6/16153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