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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志國 我96年左右得法。1999年和2000年在受到迫害的時候,兩次寫了“不煉功、不上京的保證書”。後來在家漸漸放棄了修煉。嚴正聲明:以前說過、做過、寫過的對師父和大法不敬的文字、語言等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9/1617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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