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俊 我是1996年得法的。自1999年7月惡黨非法取締法輪功後,我多次進京上訪,被從北京非法押回,被非法教養二年。在教養院期間,因承受不住打罵、體罰、超強體力勞動,被迫寫了一些材料。2002年2月被釋放,5月份繼續進京上訪,在北京被非法抓,被非法判刑5年。釋放後,被縣610騙至洗腦班。回來後,在縣局、派出所都寫了材料。聲明: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30/16175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