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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占文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號被當地派出所綁架時,曾在邪惡非法抄家時的物品單上、口述的筆錄上、看守所的拘留證上、釋放證上、看守所的“不煉功”的要求上簽字。現在聲明: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30/1617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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