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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明妍

    我父母因不放棄大法修煉於二零零一年三月被抓,那時我上小學四年級。這期間,學校領導、教導主任三番五次找我,要我放棄修煉大法。我因意志不堅定,正念不足,而向邪惡妥協。而後,我又在“反邪教”的宣傳佈條上簽了名,還在教導主任的說服下,寫過一篇作文,其內容大概是“不再修煉大法”等此類話。在去教養院看望父母時,我曾多次被迫踩過師父的法像。嚴正聲明:我說過、做過的對師父和大法一切不好的語言、行為全部作廢。以後堅定修煉法輪大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個名副其實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31/161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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