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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強 在2001年,我的爸爸、媽媽只因修煉大法被邪黨綁架,並又分別被非法判刑6年,家中的存款被邪黨的國保大隊扣押。當時我只有12歲,無家可歸,無人看管,失去了經濟來源。邪黨利用我學法不深等不足,以讓我找出大法弟子和資料點等來控制我的經濟和生活來源。儘管當時我沒配合邪惡,但也曾經做過違背大法的事,又接觸了社會上不好的人。我很痛心,決心彌補過去,並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助師正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31/1618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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