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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孟慶雲 99年,我因修煉法輪功被警察非法拘留後,寫了“保證書”才被放回家,並給單位也寫了“保證書”。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兩個“保證書”全部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8/1622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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