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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慧珍 本人在九九年7.20以後多次被迫害或被非法抓去,多次被迫簽了名,說過“沒有煉大法了”,還燒掉了師尊的法像和法輪圖。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好大法,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9/1623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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