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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弛亞波 八月八日我被非法拘留十天,因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記住了摩托車車牌號,在此期間按過手印,簽過名字,特此聲明:我所寫的以及所做的一切背離大法的言行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9/1623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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