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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冉子珍、李福山 六月二日,派出所四個警察開車到我村,由我村大隊書記領著闖進我家,它們把我和老伴堵在東屋不讓出去,硬給照像,它們用欺騙恐嚇、軟硬兼施的強制手段,逼我們在一張白紙上簽字,按手印,我們被迫順應了邪惡的要求。聲明:六月二日向邪惡所說、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7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3/1625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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