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梅秋 我於九九年二月份得法後,體驗了大法的神奇功效與師父的偉大慈悲,身心受益非淺。7.20以後,曾被多次非法抓去關押並罰款。二零零零年元月,被非法關縣看守所八十天,罰款三百元,在邪惡的強迫下寫了“保證書”。聲明:我以上所寫的“保證”等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3/16257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