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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英華 六月二日下午大隊書記領著派出所五個人來到我家強迫我簽字,按手印和拍照。我現在鄭重聲明:對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過錯,堅修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7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3/1625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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