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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秀英 2004年11月,由於我當時學法不認真,悟性差,遭到了邪惡的迫害。起初,我配合了邪惡的要求,在有關的審訊和“兩書”上都簽了字。結果,我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孩子替我上訴的過程中,我才看清了邪惡的真正面目。我放下了生死,堅定了正念,最後我被改判三年,緩期五年執行。我本不應該再配合邪惡的一切要求,但最後還是在“判決書”上簽了字。鄭重聲明:在受迫害期間,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4/1626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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