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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祖俊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派出所惡警和國安大隊數人非法抄了我的家,並將我綁架到收教所,後又將我送到洗腦班迫害。在邪惡的高壓下,由於我的人心太重,擔心被送去勞教就會失去退養金,我向邪惡妥協,寫了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嚴正聲明:在邪惡的迫害下,所寫的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全部作廢。我要堅信師父和大法,努力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4/1626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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