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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明(已故) 在99年7.20時,邪惡把母親(大法弟子)迫害到派出所,為解救母親出來,被邪惡逼迫我寫了“不煉功保證”,現宣佈此“保證”徹底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4/1626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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