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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寶霞 在7.20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2天,簽了字,說了“不煉”。二零零一年被邪惡非法教養二年。在強制下寫過“六書”。零三年被放回,由於怕心,把師父的講法錄像帶給損壞了。零六年三月,被邪惡找去,配合了邪惡按過手印。現在嚴正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7/162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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