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錢淑芳 我因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監外執行。叫我去領“判決書”時,因為我不識幾個字,它們騙我“你只要拿著這張去找工作,就可找到”。後來才知道是判我五年的判決書,並開除我的工職。我後悔在上面簽了字。嚴正聲明:我在“判決書”上的簽字、迫害時說過的不該說的話作廢。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7/16280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