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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胡彩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居委會、派出所找我,要我不要出去煉功,要交出大法書和煉功帶。當時我不願交出大法的書,後來還是交了一本《轉法輪》和舊的煉功帶,自己還簽了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特此聲明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8/162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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