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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憲堂 我以前身體不好,自從98年有幸得了大法,身體得到了健康。2000年7月19日那天,由鄉政府指使派出所惡警和各村的治保主任配合,把全鄉煉功人都非法抓到派出所,由黨委秘書、派出所長、警察等強行洗腦和非法鎮壓,在當天下午四點多由黨委書記帶領親自非法押送我和一位女學員到拘留所。進門後就有惡警問“你還煉不煉法輪功”,由於自己怕心重就說了一句“不煉功了”。在15天的拘留期到來時,惡警又一次問到“還煉不煉功”,自己還是說了“不想煉了”。嚴正聲明:在拘留所裡所的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6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9/1630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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