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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成英 我是一九九八年底得法的。當九九年迫害來臨時,在被邪惡控制下,向舊勢力妥協,承諾“不再煉了”,將家中的書及磁帶交了。後來由於學法不堅定,一直消沉,致使放在父母家中的大法書因保管不良而上霉,我對大法犯了罪。嚴正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洗刷污點,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0/1630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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