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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金玉 我於96年有幸得大法,身心受益一言難盡。但因我學法用心不夠,沒有認識到大法的珍貴和嚴肅,被邪惡的彌天大謊所迷惑,交出了幾本大法書和師尊法像,丈夫還代我寫了“四不”保證書。2001年7月22日,我因證實大法而被邪惡綁架。在邪惡的酷刑迫害下,我寫了“保證書”、“檢查”,並當眾宣讀自己寫的“檢查”。2004年,我又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這次,我不嚴肅的在空白紙上寫了自己的名字,結果被邪惡鑽空子,在我的名字上面填寫了“決裂書”,卑鄙的給其他學員看。2005年7月22日,我再次被綁架。由於正念還是不足,到第十一天時,我受不了了,同意寫了“不煉功”、“穿囚衣”的保證,再次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污點,我很後悔。嚴正聲明: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所寫“保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學好法,做好三件事,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1/1630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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