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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瑞芬、孫廣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發生後,邪惡操控鄉鎮政府不明真相的常人多次到我們家中騷擾,逼迫我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還強迫我們照相、按十指手印。當時由於怕心,我們違心的說了“不煉了”。由於我們不認字,惡人強迫我們說了“不煉了”以後,代我們在他們拿來的所謂“保證書”上簽名,還逼迫我們在上面按手印。嚴正聲明:我們在被迫害時,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抓緊學法,做到信師、信法,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2/163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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