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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麗坤 零六年十一月份,我去農村講真相,被抓到派出所。由於當時正念比較強,我闖出了魔窟。回家後,由於家人不理解和有怕心,逼著我在他們寫好的“悔過書”上簽了字,給大法抹了黑。後來,由於自己的怕心和對情的執著,又先後兩次違心的簽過字。過後我痛悔不已,在痛苦中不能自拔。通過認真學法和同修的幫助,我才醒悟,並鼓起勇氣寫這份聲明。嚴正聲明:我的簽字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認真學法,做好三件事,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2/163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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