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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華瓊 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被縣國安非法抄了家,把電腦、複印機、資料非法抄走。在高壓下說了不該說的,寫了不該寫的“保證”。聲明:以上我說過、做過的有損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3/1631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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