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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翠英 2001年9月27日晚,被非法抓進市勞教所迫害15,再被押去洗腦班迫害89天。2005年我在電話講真相,被610電話非法監控,逼我兒子寫“保證書”,還要我簽了名。現在聲明:自己所說過、寫過的一切違背大法和對師父不敬的話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4/1632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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