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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淑蘭 九九年十二月,我和一位同修去北京上訪時,在火車站檢票口被兩個警察盤問,由於當時我有怕心和私心,說出了是和同修一起來的,使那位同修和我一起被抓。在被迫害中,我寫了“不去北京”的保證,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我很痛悔,特此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所寫“保證”全部作廢。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5/1632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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