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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成珍

    在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期間,由於我學法不深,在邪惡的壓力下,我將師父的法像撕毀,還在邪惡的記錄中按了手印。通過學法和與同修切磋,我認識到這是在對大法犯罪,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做的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全部作廢。從今以後,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8/163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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