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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柳鳳琴 2006年十月十日晚,兩名警察非法闖入家中進行亂翻,以發現有《轉法輪》書籍和部份老師的經文為由,將我非法抓走、拘押十七天,在市拘留所裡不許家屬看望。後非法押轉勞教所關押十個半月。在非法關押期間它們對我進行高壓、強制勞動,不是打就是動用電棍施刑。我按著它們的要求,寫下了背叛大法和老師的決裂書等……,說了不該說的話。聲明:以上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30/1636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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