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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燕欣 2006年4月5日,我被綁架到勞教所,一進門就被五個警察按住,在它們寫的紙上按手印。在勞教所裡還被迫寫“周紀實”、作業等,配合邪惡。在此聲明:以上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30/1636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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